【時間】:101年12月22日
【來源】:網頁院長信箱
【內容】:有關 陳述本院○○○小姐及護理科同仁上法院等情事
【處理情形】:
經查結果敬覆如下:
一、本院辦理「基層結核病個案照護訓練課程」活動,除可建構醫院與衛生醫療單位之橋梁外,主要目的為提升第一線人員的認知與專業性以提供結核病個案全人照護服務。此次活動乃是主管及醫師們針對目前醫院營運狀況提出振興和對策方案。
二、有關該員表達及呈現方式造成院內人員誤解,已委由一般內科吳盈勳主任代為轉知,並已責成相關科室提改善對策。有關本活動或針對醫院各層面事項,歡迎持續不吝指教。
三、本案有關護理科同仁上法院事宜,本院基於關心同仁之本意於101年12月17日委請本院特聘諮詢律師事務所吳宏輝律師從法律觀點講授「醫療業務法律責任」。另外,並於101年12月19日院務會議討論輔助被傳喚偵訊同仁延聘律師費用乙案,並已責成相關科室主管將於相關場合向同仁說明本院協助延聘律師費用一事。
四、感謝來信不吝賜教,敬祝您健康、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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