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服務法甫於104年6月經立法院審查通過,並訂於106年全面正式施行,本部刻正進行子法規的訂定與相關配套措施之規劃,同時全力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以加速長照服務資源發展,充實長照人力,奠基長照服務之普及化與在地化之建設;實現在地老化,結合健康照護體系,培訓以社區為基礎的健康與長期照顧團隊,提供多元連續的綜合性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設置跨部門的長期照顧推動小組,完成長照發展基金設立;另一方面則進行資源盤點並結合民間力量,積極擴增以社區為單元的多元照顧服務模式,以因應高齡化社會之需求。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資料連結:http://www.mohw.gov.tw/cht/LTC/DM1_P.aspx?f_list_no=976&fod_list_no=0&doc_no=55616